据报道,当地时间5月7日,TikTok及其中国母公司字节跳动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诉讼,挑战一项企图在全美范围内禁止该社交软件的法律。
TikTok在诉讼中称:“这是国会历史上首次颁布法律,对某个特定言论平台实施永久性、全国性的禁令。” TikTok称,封禁TikTok明显侵犯了1.7亿美国人宪法第一修正案权利,“毫无疑问,该法案将迫使TikTok在2025年1月19日前关闭”。
TikTok还表示,禁令不是基于任何令人信服的证据,仅是出于对数据安全和内容操控的推测和担忧,这些担忧即便存在,也可以通过“得克萨斯计划”等已在实施中的举措解决。
今年3月以来,以“保护国家安全”为名,美国国会快速推进封禁TikTok法案。据央视新闻此前报道,当地时间4月24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一项涉及TikTok的法案,要求中国科技公司字节跳动在未来9个月内剥离旗下应用TikTok的美国业务,否则该应用程序将在美国被封禁。
此前,在回应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针对TikTok的相关法案时,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曾表示,美国众议院通过的相关法案,让美国站在了公平竞争原则和国际经贸规则的对立面。如果所谓“国家安全”的理由可以用来任意打压别国的优秀企业,那就毫无公平正义可言,看到别人的好东西就要想方设法据为己有,这完全是强盗逻辑。
汪文斌指出,美方对TikTok事件的处理,将让世界更加清楚地看到,美国所谓的规则、秩序究竟是有利于世界,还是只服务于美国自身。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该法案给TikTok的选项除了封禁就只有剥离卖出,TikTok的美国业务也引起了包括美国前财政部长史蒂芬·姆努钦、谷歌前CEO施密特在内的各方势力的兴趣。
据此前消息,姆努钦表示他仍然有兴趣从中国所有者手中收购 TikTok 在美国的业务,并相信这款社交媒体应用的关键视频推荐技术可以被复制。今年3月,姆努钦就曾表示,他已与潜在联合投资者讨论了收购 TikTok 的事宜,目的是利用本土技术在美国重塑这款应用。
谷歌前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也在最近的采访中表示,他曾一度探讨过收购 TikTok 的可能性,但已经放弃了这个想法。同时他补充说,他个人认为,这款应用更像电视而非社交媒体,美国最好对 TikTok 进行监管,而不是禁止它或让该应用受到司法行动。
白宫也表示,希望看到中国终止对 TikTok 的所有权,但不希望禁止 TikTok。
但TikTok和字节跳动在这次诉讼中称,剥离美国业务在商业上、技术上和法律上都是不可行的。禁令不仅剥夺了公司受到平等保护的权利,还将导致公司的私有财产遭到非法侵占。
字节跳动58%的股份由贝莱德 (BlackRock)、泛大西洋投资集团 (General Atlantic) 和海纳国际集团 (Susquehanna International Group) 等全球机构投资者持有,21% 为该公司的中国创始人持有,21% 为员工持有,其中包括约 7,000 名美国人。
一旦TikTok在美国受到封禁,最大获利者将是同样依赖在线广告收入的Meta、谷歌、Snap等美国本土互联网巨头。
本次诉讼不是TikTok第一次起诉美国政府。2020年,时任总统特朗普颁布针对TikTok的禁令,TikTok、员工以及创作者分别起诉美国政府并取得成功,法院叫停了禁令。
而今年作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的特朗普改变了立场,表示他不支持禁令,但需要解决安全问题。与此同时,拜登的总统竞选活动也在继续使用TikTok,诉讼称这一事实“削弱了该平台对美国人构成实际威胁的说法”。
该法案在美国也引起了一些争议。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电子前沿基金会在内的美国民权组织多次发布声明,谴责法案违反了第一修正案,并将为美国政府对社交媒体和言论的过度控制设立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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